九游正版入口-十五岁少年被拳击冠军一拳重伤,法院判赔四万,申诉能否翻案?

xiaoqiao nba

2024年3月26日晚上,云南禄丰市一个广场上发生了件让人揪心的事。15岁的小文和同学郭某原本约好一起玩,结果被另一群同学叫去“探险”。小文和郭某其实不想去,但碍于面子答应了,后来又偷偷跑去打台球,没按约定和对方一起行动。凌晨12点左右,他们又碰上了提议探险的马某、杨某等人,马某质问两人为什么爽约。争执中,马某一拳打中小文肚子,转身就走了。

小文当时觉得肚子剧痛,但没当回事,直到凌晨3点疼到晕过去才去医院。后来检查发现,这一拳导致他腹腔内动脉血管破裂,失血严重,必须马上手术。医生说再晚点送医可能就救不回来了。司法鉴定显示,小文构成重伤二级和十级伤残,这意味着他以后做体力活会受影响,连快跑都可能引发腹痛。

最让小文妈妈龚女士想不通的是,打人者马某虽然是未成年人,但确实犯了法。案发后马某虽然主动投案,却从未好好道歉,连去医院看小文都是警察叫去的。法院最后判马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缓刑三年,赔偿4万块医药费。但龚女士觉得这太不公平——法院说十级伤残的赔偿金8万多元不算“物质损失”,不能赔,可孩子以后工作受限怎么办?

展开全文

这事闹到二审还是维持原判。龚女士只好继续申诉,直到今年9月才等来法院立案审查的通知。小文现在身体还没完全恢复,每天一运动就疼,心理上也受了重创,被医院诊断出重度抑郁和焦虑。他说:“打人的是拳击冠军,我连他是哪个班的都不熟,就因为没陪他们玩就下这么重的手?”

马某妈妈则觉得儿子只是打了人,又不是故意要杀人,而且家里已经凑了4万,再赔更多实在拿不出来。她还说:“马某以前得过省级比赛第二名,但从来没欺负过人,这次也是气头上干的。”

其实这事背后藏着个大问题。2013年最高法修改了规定,刑事案件里残疾赔偿金不算“物质损失”,所以绝大多数受害者只能要医药费这些实际花销。律师说这是为了防止被告没钱赔成空头支票,但像小文这样受伤严重的未成年人,未来工作受影响算不算损失?法律到现在也没明确说法。

现在龚女士还在等申诉结果,小文每天只能在家躺着,连学校都上不了。村里人议论纷纷,有的说马某家条件不好,赔太多确实难,有的说法律太偏袒未成年人犯错。但无论如何,一个花季少年因为一句“不陪你玩”被打成这样,谁能保证下次不会出人命?

这事提醒大家,未成年人打架不是小事,一个拳头可能毁掉别人一生。但法律该怎么平衡惩罚和赔偿?受害者权益又该如何保障?现在只能等法院下一步的判决了。

0 8